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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信部就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条例公布征询建议

来源:发布时间:2020-03-20

 国家工信部就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条例公布征询建议


 中证网讯(新闻记者吴科任)据工信部官网信息,3月20日,以便标准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有关主题活动,维护保养国防安全、信息安全、航行安全性,推动民用无人机产业链身心健康井然有序发展趋势,国家工信部机构拟定了《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发展公布征询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時间为2020年4月20此前。


 所述方法特指民用无人机,就是指驱动力驱动器、具有部位维持航行作用的自动驾驶航天器。民用无人机分成小型、轻形、中小型、中小型、大中型五种种类。


 征求意见第六条提到,生产企业理应将民用无人机商品标识码载入民用无人机不能擦掉的集成ic储存区,并在人体、外包装盒上标出。


 第八条提到,除小型无人飞机之外的民用无人机,理应可以在航行全过程中全自动向國家管理平台申报分辨信息,及其商品、备案、司机等管控信息。


 第十三条提到,民用无人机所应用的传输数据系统软件、测控外链、云平台、运用实际操作手机软件等,不可设定恶意软件,不可带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严禁公布或是传送的地图信息及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提到,民用无人机投入市场前,生产企业理应自主进行安全产品特性达标检验。中小型和大中型无人飞机,理应按照规定列入适航管理方法。


 第二十条提到,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违背所述方法的,由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开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