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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2330786 - 传真:0519-82330786
-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工园海滨二路
- 产品详情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 | 防治对象 | 制剂用药量 | 施药方法 | |
直播水稻田 | 稗草 | 7500-1500 | 50-100 | 茎叶喷雾 |
1、稻苗3-5叶期,稗草1-5叶期,均可茎叶喷雾,但以稗草2.5-3.5叶施用最好;稗草叶龄大时在核准登记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使用剂量。
2、播后10-20天,施药前一天排干水,施药1-2天后灌浅水,保持2-3厘米水层,施药后5天内不能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秧苗2叶期以前不宜施药。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用于防治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属激素型喹啉羧酸类除草剂,是一种合成激素抑制剂。药剂能被萌发的种子、根、茎及叶部迅速吸收,并迅速向茎和顶端传导,使杂草中毒死亡,与生长素类物质的作用症状相似。可以有效地防治直播田稗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下茬作物最好是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梁等耐药作物,药后8个月避免种棉花、大豆等作物,严禁种植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作物。
3、浸种和露芽种子对该药剂敏感,故不能在此期间用药,应在水稻2叶以后用药为宜。
4、不同品种对药剂的敏感性差异不大,尽可能避免在高温下施药,严禁过量、重喷。
5、本品对茄科、葫芦科、豆科和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伞形花科作物相当敏感,甜菜、烟草、向日葵、豌豆、马铃薯蔬菜对本品敏感,药液飘移物对相邻田块的这些作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7、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9、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中毒急救:
1、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入空气清新处。
2、目前尚无解毒药,不慎误服,及时携标签送医院治疗。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 山梨醇导泻。
3、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贮存和运输: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运输。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净含量(重量):1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