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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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2330786 - 传真:0519-82330786
-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工园海滨二路
- 产品详情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 | 防治对象 | 制剂用药量 | 施药方法 | |
水稻秧田 | 稗草 | 450-750克/公顷 | 30-50克/亩 | 喷雾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450-750克/公顷 | 30-50克/亩 | 喷雾或药土 |
1、于水稻移栽后,当稗草2.5-3.5叶期施用.
2、用药前一天将田水排干,保持湿润,用药后1-2天内放水回田,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以后恢复正常管理。
3、秧田由于水稻2叶期以前对二氯喹啉酸比较敏感,在秧田中使用应在秧苗2.5叶期以后。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主要通过稗草根吸收,也能被发芽的种子吸收,少量通过叶部吸收,在稗草体内传导.稗草中毒症状与生长素物质的作用症状相似,对2叶期以后的水稻安全性较高。
注意事项:
1、本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一次。
2、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对本品敏感,应避免接触。
3、与其它除草剂混合使用前,应先作试验,以避免出现药害。
4、本品对多种蔬菜敏感,用水稻田水浇菜易出药害,应避免用稻田水浇菜。
5、本品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施用二氯喹啉酸的田里下一年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番茄、胡萝卜等,两年后方可种植。
6、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式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水稻2.5叶期前勿用。
7、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打闹。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
1、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可能有全身毒性。
2、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吸入、误服此药剂,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洗胃。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贮存和运输:
1、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且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
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净含量(重量):5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