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信息
- 电话:
0519-82330786 - 传真:0519-82330786
-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工园海滨二路
- 产品详情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作物 | 防治对象 | 制剂用药量 | 使用方法 | |
棉花 | 脱叶 | 225-300克/公顷 | 15-2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新疆地区:有效棉铃基本成熟、棉珠进入自然衰老,营养生长进入停滞发育期,进行脱叶处理(可根据棉花有效棉铃成熟度确定最佳脱叶时期)
2、其他地区:当棉花吐絮率达到40%左右,进行脱叶处理。
3、使用效果与温度、田间湿度、光照强度及棉花成熟度、密度等有关,注意施药前后的气温变化,用药前后3-5天日最低温度≥12℃时,使用效果更佳。施药后两天内降雨会影响药效,应补喷。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一种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棉花种植上作落叶剂使用。使用本剂被棉株叶片吸收后,可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青绿叶可连柄带叶一起脱掉,不污秽棉纤维,省工省时。对贪青晚熟品种能提前催熟。施药后有利于棉桃通风、透风、透光、改善棉花成熟,棉花吐絮集中,棉花收获时没有枯叶碎屑,便于手工采棉和机械采棉。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不得与枯叶剂或氯化钠混用,不得将已混好的药剂隔夜放置后使用。
3、本品属棉花专用型,对其它作物有害勿用,套种其它作物的棉田也禁用。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本品对后茬作物没有影响。
4、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或河流、池塘等水源。
5、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6、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能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贮存和运输: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净含量(重量): 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