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信息
- 电话:
0519-82330786 - 传真:0519-82330786
-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工园海滨二路
- 产品详情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 | 防治对象 | 制剂用药量 | 施药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75-100克/亩 | 药土法 |
注:
(1)公顷用制剂量=亩用制剂量×15
(2)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毫升/千克)=(制剂含量×1000000)÷制剂稀释倍数)
在水稻抛秧后5-7天(秧苗活棵直立后),稗草1叶1心期前,将本品用细砂(潮土)拌匀,全田均匀撒施。施药期间应保持3-5厘米水层并保水5-7天,水层切勿淹没秧苗心叶,缺水应补水,不得换水或排水,之后恢复正常的田间管理。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异丙草胺复配水稻抛秧田除草剂,具有活性高、安全性能好、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的特点,是目前国内理想的水稻抛秧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鸭舌草、节节菜、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一次。
2、药前要平整好土地,漏水田沙质土壤慎用。
3、本品对鱼类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严禁在其他作物田使用,漏水田、病苗、弱苗、小苗移栽、漏水田、抛秧未返青勿用。
5、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或田间。6、施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等。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等。工作后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
1、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可能有全身毒性。
2、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对症治疗。
贮存和运输:
1、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混运,且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
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