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江苏瑞邦农药厂有限公司年产1350吨乙氧磺隆等农药及1209吨副产品
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现将“江苏瑞邦农药厂有限公司年产1350吨乙氧磺隆等农药及1209吨副产品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9年5月28日之前提出。
项目名称:江苏瑞邦农药厂有限公司年产1350吨乙氧磺隆等农药及1209吨副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瑞邦农药厂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二期海滨三路以南,海滨二路以北
《江苏瑞邦农药厂有限公司年产1350吨乙氧磺隆等农药及1209吨副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6年3月28日通过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行审批[2016]202号)。2017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10月竣工,项目竣工后,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0日对整体项目环保设施及相应设备全面进行调试。本公司启动自主环保验收,并同时编制了《江苏瑞邦农药厂有限公司年产1350吨乙氧磺隆等农药及1209吨副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范围为江苏瑞邦农药厂有限公司年产1350吨乙氧磺隆等农药及1209吨副产品生产项目。
本公司已于2019年4月14日完成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现已形成了完整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限:2019.4.29-2019.5.28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pdf
附件2:验收意见.pdf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