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司通过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
我司于2013年8月申报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现已获批!常州市政府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旨在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企业技术中心评审标准
(一)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技术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保障,特别是经费和人才的保障。
(二)企业具有优秀的技术带头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队伍;有一个具有较强科技意识、富于开拓、能团结广大技术人员奋发进取的领导班子。
(三)企业基本具备进行研究、开发、中试(工业性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
(四)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完善,技术中心与企业其它部门形成信息、人才、技术相互交流和促进的良性机制,并有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奖励办法。
(五)技术中心所需经费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中心的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必须占企业年销售额的2%以上。其固定资产纳入企业折旧范围。不能要求技术中心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