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财两部:“三项补贴”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农业农村部门创设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初步建立了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财政部门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两部门积极推进农业环境保护,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近日,农业农村部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91号建议,从三方面进行答复,以下为摘要部分: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从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入手,创设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政策创设上,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着力构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明确了环评制度、监管制度、属地管理责任制度、规模化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和种养业循环发展机制,构建起“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体系。在法制建设上,修订了《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药管理,推进科学用药,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研究制定《农膜管理办法》,规范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推进农膜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在规划制定上,印发《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在农业环境问题突出、代表性强的小流域,加大源头控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探索综合治理模式与机制。印发《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建设规划》,加强种养结合工程建设力度,打通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链条,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着力健全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保障体系。落实好《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创新和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走上绿色发展的道路。 中央财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 一是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2015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我部选择部分省份开展农业“三项补贴”(即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改革试点。2016年,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与农业农村农民直接相关的“三项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和科学施肥服务。 三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16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四是探索建立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在内蒙古、甘肃和新疆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整县推进试点,探索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并试点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谁生产、谁回收”机制,率先实现地膜基本资源化利用。 五是初步建立了多方位、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2008年开始实施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支持地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并约束地方在争取和使用资金时,将着力点真正放在环境保护上。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认真落实《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制度。 2007年组织开展的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全国31个省(区、市)、342个地区(市、州、盟)、2746个县(区、市、旗)的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290万个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初步摸清了全国农业源污染底数,初步建立了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摸清农业污染源基本信息,掌握不同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和产排情况。以农田氮磷和畜禽养殖排放为重点,完善农业环境监测网,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例行监测,构建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