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江苏安特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安特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江苏安特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安特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故江苏安特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生产项目”(部分验收)竣工验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