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被认定为第一批常州市低碳示范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66号)、《常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等要求,经基层提出申请、辖市区发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日前,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发文正式认定第1批常州市低碳示范单位,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光荣上榜。据介绍,上榜的单位将获得由常州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低碳示范单位”奖牌,每家单位还可获得10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66号)、《常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等要求,经基层提出申请、辖市区发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日前,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发文正式认定第1批常州市低碳示范单位,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光荣上榜。据介绍,上榜的单位将获得由常州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低碳示范单位”奖牌,每家单位还可获得10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