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发布农机使用新规:办证简单了,但部分要缴交强险了、进口农机价格可能要涨了...
农机市场的新年新变化
※ 农业部公布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对于驾驶年龄,缴纳交强险等要求都进行了调整。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10种中小型农机进口将不再享受免税。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管理新规定:
农业部日前公布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两个部门规章力求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在放管结合上做加法、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将农机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近年来,我国农机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新型、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断涌现,其结构、类型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同时,我国农业机械事故仍处于多发、易发、高发期,很有必要对其进行重新科学分类和优化管理。基于此,农业部新修订了两个部门的规章。此次修订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前所未有。
亮点一:简化办证环节
新修订的规章对原来三个规章相同或相近的内容进行调整、合并,按“人”和“机”进行划分,整合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两个规章,并将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驾驶证2个证件合并为1个驾驶证件,将拖拉机行驶证、联合收割机行驶证2个证件合并为1个行驶证件,驾驶证件和行驶证件分别实现“两证合一”,让农业机械和农民机手“一证上岗”。
同时还简化了业务环节,取消证件补发需提交遗失声明的规定。取消驾驶证考试需携带准考证并按特定顺序考试的规定,取消驾驶证实习期。取消拖拉机办理停驶、复驶的要求。
亮点二:将农机重新分类,部分品种需缴纳交强险
新修订的规章优化了管理方式,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机型和驾驶人准驾机型按产品结构特征进行重新分类,强化科学管理。依法明确对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记分制度,明确拖拉机运输机组登记时必须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强化道路交通安全。
长期以来,大家对“拖拉机是否属于机动车、应不应该缴纳交强险”一直存在争议,这种争议是由牌证管理中拖拉机的分类与国家标准中拖拉机分类不一致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2)规定,机动车包括拖拉机运输机组。因此,各地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产生了意见分歧。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新公布的“两个部令”,将拖拉机分为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分类方式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同时明确拖拉机运输机组缴纳交强险,使长期存在的分歧得到有效解决。
亮点三:驾驶年龄延长至70周岁
新修订的规章明确了新机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规定,增加了在居住地办理相关业务的规定。设立了驾驶证注销后有条件恢复的制度,允许境外人员申领驾驶证,以制度创新提升监管效能。允许申请人同时申办多项业务,扩展了代理业务范围,提高业务办理时效。将驾驶证申领截止年龄由60周岁延长到70周岁,增加了补考次数、缩短了补考预约时间。增加了自愿申领登记证书的规定。来历证明中增加了所有人所在组织证明,将出具身体条件证明的医疗机构由县级扩大到乡镇或社区以上医疗机构,更加方便农民群众,满足农村实际需要。
距离6月1日新规正式实施还有4个多月的时间,农业部要求各地认真做好两个部门规章的贯彻落实,加快修订配套文件,逐级组织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认真做好软件更新和新旧证件的更换,以实施新修订的部令为契机,持续强化对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6部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三份目录进行了调整,这些新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此次调整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
涉及的进口农机具包括:80马力以下的履带式拖拉机、6行以内的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4行以内的马铃薯联合收获机、功率260千瓦以内的自走式青贮饲料收获机、4行以内的马铃薯种植机、19行以内的大型小麦免耕播种机、6行以内的水稻覆土直播机、6行以内的采棉机、200马力以内的轮式拖拉机等10类农业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
此外,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地调整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
涉及的农用进口零部件包括:大马力轮式拖拉机、自走式青贮饲料收获机、采棉机、甘蔗收获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生产所需的离合器、液压马达、切刀、喷雾(洒)系统等20余种关键零部件。
要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实现农业机械化,运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发展高效农业,多产粮食。农业部等各部委适时推出的新规,不仅对2018年各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发展利好,对国产农机生产企业发展也是利好,更有效解放了广大的个体农机手的生产力。
来源:中国乡村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