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是结合当代最先进的火灾报警技术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是结合当代最先进的火灾报警技术、信息通讯及网络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和多媒体显示技术、通过公用(单位)电话网络、局域/广域网络、无线GPRS/CDMA网络等多种传输方式,实时采集监控现场的各类报警信号、故障信号、图像信息,并及时可靠地将上述信息传送到远程的报警检测中心。在中心可完成对联网单位的报警信息显示,电子地图操作、数据查询检索、远程音视频传送、应急预案管理、短信息订制和发送等工作。通过大屏幕、滚动屏、模拟盘等多媒体设备进所有联网单位的状况。 在2007年10月23日,建设部发布了第728号公告,颁布了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编号为GB504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发布为规范我国城市消防系统联网和促进平安城市的建设,加大科技服务警务事业均有很大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1、国标中明确要求建立具备资质的独立法人公司来运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
国标要求:地级市以上城市(含地级,全国共286个),应设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县级城市宜设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2、每个监控中心最多连接5000个监控用户,同一城市可根据城市规模按实际需要设置多个同类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对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物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进行接收、处理和管理,向城市消防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发送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为公安消防部门提供查询,并为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系统。
4、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及相关终端和接口构成。
5、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用户,应列为系统的联网用户;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宜列为系统的联网用户。
系统结构图如下:
图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结构图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对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状态监测,实现对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接收、查询和管理,并为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该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组成。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作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设置在联网用户端,对联网用户内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并能通过报警传输网络,与监控中心进行信息传输。
报警传输网络是联网用户和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通信网络,一般依托公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网,进行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传输。
监控中心作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核心,是对远程监控系统中的各类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的节点。监控中心的主要功能在于能够为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的火警信息终端提供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同时为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查询服务,也能为联网用户提供各单位自身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查询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服务。
火警信息终端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用于接收并显示监控中心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
按信息传输方式,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分为有线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无线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有线/无线兼容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按报警传输网络形式,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分为基于公用通信网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基于专用通信网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基于公用/专用兼容通信网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监控中心的主要设备包括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同时还包括通信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设备等,其中:
1.报警受理系统
用于接收、处理联网用户端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传输的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息,并能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发送火灾报警信息的系统。
2.信息查询系统
能够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查询。
3.用户服务系统
能够为联网用户提供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信息服务。
4.通信服务器
是监控中心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之间的信息桥梁,能够实现数据的接收转换和信息转发。通信服务器通过配接不同的通信接入设备,可以采用多种有线通信(PSTN、宽带等)及无线通信方式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进行信息传输。
5.数据库服务器
用于存储和管理监控中心的各类信息数据,主要包括联网单位信息数据、消防设施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和历史记录数据等,为监控中心内各系统的运行提供数据支持。l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对系统内各联网用户的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传输、接收、显示和处理,并能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和信息服务。同时,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也能提供联网用户消防值班人员的远程查岗功能。
(一)数据的采集和传输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通过设置在联网用户端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实现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息的采集和传输。
通过连接建筑消防设施的状态输出通信接口或开关量状态输出接口,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实时监测所连接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的输出数据和状态,通过数据解析和状态识别,准确获取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工作状态。一旦建筑消防设施发出火警提示或设施运行状态发生改变,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能够立即进行现场声光提示或信息指示,并按照规定的协议方式,对采集到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进行信息协议编码,立即向监控中心传输数据。
在实际应用中,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与监控中心的通信传输链路一般设置主、备两路,先选择主要传输链路进行信息传送,一旦主要传输链路发生故障或信息传输失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能够自动切换至备用传输链路向监控中心进行信息传送。
(二)信息的接收和显示
设在监控中心的报警受理系统能够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来的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进行接收和显示。
报警受理系统在接收到报警监控信息后,按照不同信息类型,将数据存入数据库,同时数据也被传送到监控中心的监控受理座席,由监控受理坐席进行相应警情的显示,并提示中心值班人员进行警情受理。监控受理座席的显示信息主要包括:
1.报警联网用户的详细文字信息,包括:报警时间、报警联网用户名称、用户地址、报警点的建筑消防设施编码和实际安装位置、相关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2.报警联网用户的地理信息,包括:报警联网用户在城市或企业平面图上的位置、联网用户建筑外景图、建筑楼层平面图、消火栓位置、逃生通道位置等,并可以在楼层平面图上定位具体报警消防设施的位置,显示报警消防设施类型等。
(三)信息的处理
监控中心对接收到的信息,按照不同信息类型进行分别处理。
1.火灾报警信息处理
监控中心接收到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后,由中心值班人员根据警情信息,同联网用户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联系,进行警情确认,一旦火灾警情被确认后,监控中心立即向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火警信息终端传送火灾报警信息。同时,监控中心通过移动电话、SMS短信息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向联网用户的消防责任人或相关负责人发送火灾报警信息。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通过火警信息终端,实时接收监控中心发送的联网单位火灾报警信息,并根据火警信息快速进行灭火救援力量的部署和调度。
2.其他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的处理
监控中心将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的故障及运行状态等信息通过SMS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消防设施维护人员处理,同时也发送给联网用户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信息提示。
(四)信息查询和信息服务
监控中心在对联网用户的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进行接收和存储处理后,一般通过Web服务方式,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联网用户提供相应的信息查询和信息服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联网用户通过登录监控中心提供的网站入口,根据不同人员系统权限,进行相应的信息浏览、检索、查询、统计等操作。
(五)远程查岗
监控中心能够根据不同权限,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管人员或联网用户安全负责人提供远程查岗功能。监控中心通过信息服务接口收到远程查岗请求后,自动向相应被查询联网用户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出查岗指令,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立即发出查岗声、光指示,提示联网用户的值班人员进行查岗应答操作,并将应答信息传送至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再通过信息接口,向查岗请求人员进行应答信息的反馈。一旦在规定时间内,值班人员无应答,监控中心将向查岗请求人员反馈脱岗信息。
图2 系统结构参考图
图3 系统结构参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