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1月13日至14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任务。国资委党委书记郝鹏同志代表国资委党委作了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通报了2016年中央企业违纪情况和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案件。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肖亚庆及张喜武、黄丹华、徐福顺、孟建民、江金权、王文斌、刘强、阎晓峰、沈莹等国资委领导出席会议,中央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李佳颖同志列席会议。
郝鹏同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既直面问题,又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郝鹏同志要求,国资委党委、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组织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充分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入体会和自觉运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要启示和经验,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郝鹏同志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关键是要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到实处,把加强党的建设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郝鹏同志强调,2016年,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统一部署,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为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郝鹏同志同时强调,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许多方面还没有落实落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与党中央和人民的期望相比,与中央企业的地位作用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保持坚强定力,“劲”不能泄、“势”不能转。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巩固和发展中央企业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直至取得压倒性胜利。
郝鹏同志指出,今年下半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把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作为主线。2017年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国企党建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推动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各级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郝鹏同志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露头就打、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采取新措施,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进一步发挥好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巡视工作不断深化。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着力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要认真查找梳理廉洁风险点,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健全体制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强化制度执行力。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廉洁教育。
江金权同志在做会议总结时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不存在“收官”、“转向”的问题。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强力问责为抓手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资委巡视组组长,国资委副秘书长,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央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国资委各厅局、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有关同志、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巡视组负责同志,监事会各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各直管协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