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监管,我委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 资 委
2015年12月10日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监管,我委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 资 委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