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宁出席鞍钢集团公司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
2012年12月28日上午,国资委召开鞍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议。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邵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监事会主席吕黄生和国资委改组局、企干一局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邵宁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向鞍钢集团的5位外部董事颁发了聘书。鞍钢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广宁代表鞍钢集团与外部董事签订了服务合约。 邵宁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中央企业大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近几年,中央企业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构筑中央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制度基础迫在眉睫。国资委推行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制度有助于企业决策组织与执行组织的分离,改变企业一把手个人决策体制,实现真正的集体决策。目前,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董事会在推进企业完善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体系以及深化企业改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初步实现了董事会对企业的个性化管理。 张广宁代表董事会发言,表示要通过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进一步完善鞍钢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将企业决策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推进鞍钢集团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跨国钢铁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