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监督〔2013〕43号
关于2012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填报工作,按照《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2〕178号)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国监办发〔2011〕64号)要求,我们对114家中央企业报送的4769份年度报告填报质量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中央企业2012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报告质量明显提升。从填报组织工作来看,大多数企业建立了分工协作机制,层层落实填报责任;从填报内容来看,各企业认真听取监事会意见,突出填报重点,兼顾内容完整性;从填报数量来看,三级及以下子企业年度报告数量较上年明显增加,个别企业实现了全级次报送;从报送时效来看,70%的企业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但从审核情况看,年度报告填报工作质量仍不平衡,部分企业仍存在组织协调不力、机构人员不稳定、报送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报送时间滞后等问题,应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重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决定对74家年度报告填报及时企业(名单见附件1)、61家年度报告填报工作优秀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通报表彰。
请各中央企业进一步提高年度报告填报工作重要性认识,对照先进找差距,并结合管理提升活动,持续改进工作,全面提升年度报告填报质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