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和推广第二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国管审【2013】3号
关于发布和推广第二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联合会,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和中国500强企业,各成果创造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企业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和中小企业司共同主办,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简称全国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了第二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共收到并受理企业申报成果424项。经过组织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团体有关专家初审、预审,在媒体进行公示,并由全国审委会会议终审,有196项成果被审定为“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其中一等27项、二等169项,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本届成果反映了我国各种类型、不同规模企业在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中的最新实践和成功经验,涉及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主要领域,体现了当前企业管理现代化发展趋势。主要内容包括:以企业为主体打通创新链,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探索两化深度融合的方式和路径,培育企业在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强化“走出去”的战略管理和过程控制,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聚焦细分市场走专、精、特、新道路,发展小而强的领军企业;以战略为导向整合内外部资源,提升企业整体竞争优势;重视管理者队伍建设和新生代员工培训、培养,激发企业各类人才活力;探索产供销全过程和上下游全链条的质量管控方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践行服务三农、支持小微企业、节能减排等社会责任,探索企业新的发展机会。
这些成果不仅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也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为开展企业管理科学研究与教学提供了现实案例。全国审委会近期将把本届成果汇编出版,以提供给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学习借鉴。现就本届成果奖励和宣传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1号令),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及企业制订的奖励办法,对成果的创造者给予适当奖励。落实有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具体项目时,对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单位予以优先安排,以促进中小企业不断提升管理创新能力。
二、拟于2014年3月下旬召开“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组织成果交流与研讨,表彰成果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并颁发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的主办单位拟与各推荐单位和成果创造企业合作,围绕当前企业改革与管理面临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性或区域性的成果交流会,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发挥成果的示范作用。
四、各地区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联合会和全国性行业协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宣传和推广活动,全面推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
五、广大企业特别是成果创造企业,要结合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加强相互交流和学习借鉴,建立和完善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改革创新,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