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国资管理体制运行9年成就显著
编者按:从2002年至今的10年间,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积极重大进展。国务院国资委的组建是具有标志意义的事件。目前,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90%,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改制面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72.1%。国有企业效益显著提高,2002年至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7.6%,实现利润年均增长22%,上缴税金年均增长17.9%,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放眼“十二五”期间和更长的历史时期,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仍面临重大挑战。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进一步深化改革,壮大国有企业的实力,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要鼓励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构建起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的崭新发展格局。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国有经济在关键部门的主导地位,反对让国有企业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和国企私有化的错误思潮。
2003年,一个全新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运而生;9年之后,它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格局的重要因素之一。2011年,117家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接近1万亿元,已有42家企业跻身世界500强。9年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企改革和重组渐次推进,公司化治理得以完善,经营效益大幅度提高。
“2003年以来,构建出资人主导监管体制,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步入新的路径,取得历史性成就。”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在接受《证券日波》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3年国资委组建运行开始,完善体制机制,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如实施经营业绩考核、进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推进企业的重组整合等方面的改革为国有经济发展取得斐然成绩奠定基础。
国资委应运而生 不当“婆婆加老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国有企业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扩权让利、承包经营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破产关闭、重组并购到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从3年改革脱困到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经历了不断探索、不断深化改革的历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成功之路。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一方面,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没有分开,既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又行使出资人职能;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监督国有资产的职能分散在若干部门,权利、义务和责任不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脱节。
党的十六大提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继续探索有效地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国资委2003年成立以来,牢牢把握定位,不当“婆婆加老板”,勇于探索,围绕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做了一些开创性工作。
2003年,当时授权国有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共196户;截至目前,央企户数已减至117家。2002年至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7.6%,实现利润年均增长22%,上缴税金年均增长17.9%,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保值增值成就斐然
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是国资委重要职责。为此,国资委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建立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体系,对国有企业责任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是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重要手段,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实行经营考核的同时,国资委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兑现奖惩,并对中央企业的薪酬管理进行了初步规范。积极探索和实施以业绩为导向的年度薪金制度。企业负责人基薪根据企业经济规模和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并实行部分延期支付。中央企业负责人激励不足和薪酬与业绩贡献不匹配的问题得到解决,初步形成了与企业效益、规模和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相一致的薪酬体系。
此外,自国资委成立以来,国资委高度重视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及时组织开展了金融及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的摸底调查,督促企业开展担保、涉诉等或有事项清理,制定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跟踪监测,引导和组织中央企业清理高风险业务,加强风险控制。目前大多数中央企业都建立健全了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一批中央企业的境外上市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将内部体系扩展到存续企业。
体制机制创新极大地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国有经济的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大幅提升。截至2010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68.6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2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7万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3.8倍、3.8倍和7.2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6.9%,平均资产收益率7.4%,分别比2002年提高3.8个百分点和4.1个百分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显著成效,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也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实践表明,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完全能够有机结合,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做强做优。
改革创新助推央企做强做大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能够消除传统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的弊端,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能够促进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能够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能够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国资委积极推动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
在国资委的推动下,2006年12月15日中交集团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中央企业第一家整体上市、不留存续的企业。从那时起至今,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行规范改制和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大多数国有企业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成为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目前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90%,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改制面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72.1%。 截至2011年6月底,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达359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4.07%、净资产的68.67%、营业收入的60.4%都在上市公司。
许保利表示,“中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有力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提高了市场化、国际化的运作水平,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通过资本市场也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促进了企业规范运作。”
国资委积极推动中央企业所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鼓励国有控股股东采取多种创新手段,推进所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截至2007年底,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重大制度缺陷,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通过不断推进改革,国有资产不仅实现保值增值、做强做大,并且在许多涉及国计民生以及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都有中央企业的身影。”许保利强调说。
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中央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做自主创新的表率,中央企业积极推进自主创新,积极发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航母的导航作用,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发了一批具有国内和国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神舟”系列飞船成功载人飞行和“嫦娥一号”卫星成功绕月探测成为我国自主创新、集成创新的典范。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在青藏铁路、三峡工程、奥运场馆建设等重大工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标志性重大工程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
“国有经济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排头兵作用。”许保利表示,在科技创新方面,中央企业也是排头兵。
据记者了解,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我国需要突破的11个重点领域和16个重大科技专项,中央企业几乎全部涉及。“十一五”期间新建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一半建在中央企业。有54家中央企业被正式命名为“创新型企业”。56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24个由中央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近年,中央企业主要专利指标年均增长35%以上。2005年至2011年,中央企业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46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全部由中央企业获得。